今年来,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合理选择判决与调解,探索出了“一二三四五”新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2019年1月至4月,该庭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318件,结案288件,结案率达91%,调撤率达65%。
营造“一境”。即保持法庭环境的整洁、舒适,添置绿色植物和鲜花,调解时营造宽容、和谐的氛围,通过舒缓当事人焦虑情绪,增加调解成功概率。
推行“两会”。一是推行庭前会议,将婚姻家庭纠纷、小额民间借贷纠纷等简单案件交给法官助理召开庭前会议,以调解或撤诉结案的方式为主审法官消化大部分案件。二是推行“五长联席”会议,与辖区政府沟通,建立“五长联席”协调机制,对于重大矛盾纠纷案件,由政府牵头,由村长、镇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法庭庭长联合起来协调处理,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借助“三力”。 即邀请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和人民陪审员等参与调解,借用各自特长优势,强化调解力量。现在法庭大多是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法官,调解经验不足,对当地民俗习惯也了解不够,有的还是外地干警用普通话与当事人沟通不接地气,如果邀请上述人员参与调解,对法官的调解大有帮助。
把好“四关”。 即把好立案关、送达关、庭前会议关、审判关,将调解贯穿于审理全程。从立案到送达文书,从庭前会议到开庭审理,不放过任何一次调解的机会,开展灵活多样的劝导、释法工作,力促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坚持“五心”。即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真心调解、公心判决、诚心答疑。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要热心接待当事人,要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要真心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要公正评判是非合理下判,要诚心为当事人判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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