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桃源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分管扶贫工作负责人、民政所长参加的社会保障兜底认定工作会议,会上专门部署和安排了社会保障兜底救助对象认定具体工作。县民政局做为牵头部门对社会保障兜底救助对象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以及档案台账的建立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此次认定对象即为根据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需“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精神,在现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乡低保对象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帮助脱贫的对象。此次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在4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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