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具体的工作繁杂而琐碎,几乎涵盖了生活的点点滴滴。无数个基层司法员默默无闻地守护着维护社会和谐平安的“第一道防线”,他们如同一颗颗小小的螺丝钉,在法治建设的大厦中添砖加瓦,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征程中发挥着独有的能量。
那么,司法所一天的工作是什么样子呢?
早上8点,烧水、打扫卫生、整理内务,司法员小常已早早开始了日常工作,属于杨溪桥司法所平淡而又充实的一天拉开帷幕。
社区矫正:用心监管,教育指引入正途
登录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是每天的‘必修课’之一,为了确保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必须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手机定位及固定时间内的活动轨迹等情况进行及时查看、及时处理,将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上午9点,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前来司法所进行报到。签到完成后,司法员询问了矫正人员近期工作、生活、思想状况,为其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督促其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
人民调解:耐心化解,架起纠纷双方连心桥
上午10点,矫正人员离开后,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大爷颤颤巍巍走过来,说有点事要咨询一下司法所。司法员忙扶他坐下,原来老大爷姓熊,几个子女之间因为赡养问题协商不一致,均不肯照顾他和老伴。
登记好基本情况后,司法员立马联系了该社区的治调主任,从社区居委会的角度了解了事件的更多信息。随后又与熊老大爷的四位子女分别沟通了解情况。考虑到熊老大爷夫妻俩年迈体弱、行动不便,于是,调解地点定为熊老大爷家中。
在食堂草草吃过午饭后,中午1点,调解开始。几个子女各说各理,相互指责,情绪难以控制。于是司法员首先从“情”入手,让子女们明白父母将自己抚养长大的艰辛,认识到赡养父母是他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待当事人情绪稳定后,再从法律角度,结合这起赡养纠纷的具体情况,为四名子女讲解了《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通过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熊老大爷的子女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纷纷表示以后会尽孝尽责,让父母安度晚年。此时时间已指向下午3点30分,经过将近三个小时沟通劝说, 几个子女针对熊老大爷夫妻俩今后的生活、医疗等具体事宜达成了一致协议。
公共法律服务:真心帮困,服务群众解忧难
下午4点,刚回到司法所,又迎来了几位前来咨询有关婚姻法律问题的群众。了解情况后,司法员详细地为他们讲解了离婚涉及的法律知识,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各需准备的材料及注意事项。在得到满意答复后,群众高兴地离开了司法所。
法治宣传:全心投入,普法总在进行时
送走群众,司法员拿出法治课讲稿认真地修改起来。杨溪桥镇朝阳庵村今晚6点计划开村民会,邀请司法所为村民们讲解农村常用法律法规。做完准备工作,已经到了下午5点30分。依旧在食堂解决完晚饭,下午6点,司法员准时来到了朝阳庵村,为村民们带来一场家门口的法治课。
司法员就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继承、赡养、妇女权益保护等与村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宣讲,并对村民提出的问题现场进行了解答,村民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回到办公室,已是晚上8点左右。完成了当天工作的梳理总结,以及明天工作内容的布置安排后,关掉最后一盏灯,司法所忙碌而充实的一天就这样结束了。
群众身边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司法所普通的一天投射的是千千万万个政法人默默奉献的日常,他们始终坚守在司法行政工作第一线,“小螺丝钉”一般支撑着政法大厦运转,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现着司法行政人员的形象与担当。维护一方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无数个基层的平安梦终将托起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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