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关爱特殊群体,提高城乡低保对象、残疾人生活质量,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从2019年1月1日起,桃源县对全县城乡低保保障水平进行提标,同时,提高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去年的510元/月提高到550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由35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去年的33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80元提高到2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统一由2018年的55元/月/人提高到65元/月/人。新标准将从今年1月份开始执行,1至6月份的提标资金已全部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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