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桃源县法学会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现实、贴近决策”的要求,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党委政府揪心、职能部门烦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应用型、对策型、实用型法学研究,着力推动成果转化,主动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主动为执法实践服务,主动为改善民生服务,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机制,广纳法治人才。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推荐人才。一是完善会员遴选准入制度。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牵头,实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组织考察、张榜公示等程序,严格会员准入制度,截止目前,共发展会员168 名,98%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人员23人,基本涵盖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民事、行政、刑事、经济、建设、国土、林业、医学、农业等各个领域。二是完善会员考评激励机制。县委、县政府将县法学会工作纳入全县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和书记工程同部署、同评比、同考核,对会员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接访处访等项工作作为评先评优、立功受奖、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内容,每年在县委政法工作大会上对优秀会员进行表彰,近3年来,共有73名会员受到政府嘉奖、8人荣立二、三等功;同时,县委专题召开常委会议明确,每年给予县法学会选派在县矛盾调处中心锻炼的会员3个以上的提拔使用名额,激发了会员工作的主动性。三是完善会员专业组织机制。积极筹建法律人才库,针对各个会员不同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特点,明确每个会员的法学分支领域的重点研究方向,分门别类地建立13个“法律专业人才库”。县法学会的48名专家人才队伍,实行“一支队伍、多方使用”,其论证意见作为重大项目上马、重大决策出台、重大措施实施的前置和必要条件,确保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生产力。
二、关注民生,主动化解矛盾。县法学会将办公地点设在县矛盾调处中心,与县联席办、县维稳办、县涉法涉诉办等10多个单位部门合署办公,实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更加便利地发挥其职能作用。一是回应群众关切。县法学会参与一线化解,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批突出问题。据统计,仅2015年,县法学会会员参与接访436次,接待上访群众1100余人次,化解涉法、涉诉、涉访案件172件,协助处置重大涉稳事件38起,使上访群众停访息诉63起,义务解答上访群众涉法问题300余个,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76件,受到广大群众和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二是促进司法公正。县法学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地下“六合彩”、高利贷、轻伤害等案件的处理等问题,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关于刑事案件涉案款物移送的处理建议》、《关于处理涉及“六合彩”案件诺干法律问题的处理建议》、《关于处理高利贷案件的建议》等系列意见,并组织召开了“如何依法办理轻伤害案件”的研讨会,使长期以来轻伤害案件的推诿、拖延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三是当好参谋助手。县法学会抓住事关民生的问题,对城区出租汽车第三轮特许经营权授予等重大事项,组织相关会员进行多次论证,多次形成相关的“论证意见”,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围绕改革,积极探索创新。为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工作要求,县法学会结合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在相关改革措施推进过程中探索。一是创新涉法涉诉改革举措。涉法涉诉改革的关键在于诉访“分得开”、诉求“导得入”、案件“办得好”,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为确保县级领导在接访过程中准确甄别“诉”与“访”的内容,避免盲目决策,从2014年开始,县法学会在矛盾调处中心为每位县级领导配备一名专家会员陪访,从法律角度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意见。二是助力构建新型信访模式。信访体制改革要求全面推进“依法信访、阳光信访、精准信访”,形成法治、为民、透明、公正的新型信访格局。为推进“事要解决”,县法学会每月参加由县委副书记召集的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集中“会诊”,指导责任单位、联合相关部门、调动各类资源,选择最佳的解纷方式和途径予以化解。三是积极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实践。遴选出9名专家会员组建“桃源法院民商事审判执行咨询委员会”,该咨询委员会委员研究案件前,必须全案审阅案卷、现场旁听庭审或回看庭审录像、视情调查询问当事人及证人,委员研究案件时打破职级、职务、法官等级限制,以法学会会员身份、以普通法律工作者的视角独立、中立发表个人意见,咨询意见虽不具有强制力,但为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审委会提供了参考。该院还规定凡提交审委会研究的案件,事先必须由咨询委员会研究并出具意见,咨询意见归入案卷,永久保存备查,较好地解决了审委会存在的体制弊端。自2014年实施以来,该院咨询委员会共研讨案件200余件,无一上访投诉,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
四、优化服务,创建和谐社会。县法学会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特长,采取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形式,参与多层次、多样式的法治建设活动,发挥群团组织的引导、服务、监督作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一是服务发展大局。近年来,因拆迁安置、土地征用、企业改制、民间融资等经济发展领域存在的涉法涉稳问题日趋增多。县法学会定期分析社会不稳动态,主动参与稳定风险评估,组织精干力量化解了相关楼盘开发问题,服务经济发展。二是指导规避风险。遵循“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通过法治论坛、法律建议等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抵抗风险注入“免疫针”,减少因政策失误或法律适用错误引发的涉稳信访问题,对依法行政起到极大地促进作用。尤其是针对“医患纠纷的防范与处置”热点问题,县法学会提出了构筑医疗纠纷处理的二元化方法,帮助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建立起有序的沟通投诉管理体系,医患纠纷下降了85%,未发生一起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三是引导法治宣传。组织会员开办“法制夜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共举办法制教育班15期;同时,充分发挥现代媒体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优势,宣传信访法律法规,深入到田间地头、工矿企业、居民楼栋中有重点地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和上访人员知法、守法的意识得到极大提升。2015年,该县非正常上访下降92%,信访秩序和维稳形势得到根本性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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